蜜斯仁

好好吃饭早点睡觉别老生气

完全不记得写过的华罗……搬运,题目没想好

齐格蒙特死后许多年,以莉莎玛带着一把小提琴把家搬到了华沙。她仍爱穿红色的绒面尖头鞋,纵然她的脚背已经爬上了皱纹,走路的时候,那细长的鞋跟也会不住的摇晃。可她保持着她最后的优雅,始终将深色的头发烫的笔直。她饱受关节炎和静脉曲张的折磨,却丝毫不对自己做些什么老年人该做的保养。深红的磨砂指甲油还是她的最爱,而她修长白皙的双手上,一条条血管分明的凸起,指节也变得肿大。
她已经磨尽了她的时光,就像是书里夹着的一片经年的叶子。从某个角度看她好像不受时间的摧残,但是换个方向,就能看见她事实上已然干枯扁平的灵魂,还有脆弱的,随时可能因为一阵细小振动而化作齑粉的身体。
那把小提琴总是被她带在身旁,在每一次她去古城看夕阳的时候。以莉莎玛已经十几年没有喝过蜂蜜伏特加了,可在这长久的空白之后,当她再一次看见那酒的时候,舌尖首先领先大脑,回忆起了那柔和的味道。那是黎明之前,是破晓之前又之前,地平线微微泛起的亮光。那时候什么都没有开始,也没有人会去思考那不远的未来,即将到来的结束。
不过她从未想过再去喝一次,她戒酒是十年以前的事。那是一次宿醉醒来,她看着正午的阳光,听着街道上啾鸣的汽笛和隔壁收音机里大声传出的低俗乐声,再回过头去看看墙上挂着的肮脏的镜子,看着灰暗的自己,和背后墙上挂着的那把小提琴,以莉莎玛悲伤的觉得自己已经死了。
然而即便不喝,以莉莎玛也能知道那酒的味道。和从前不会有多大的差别,只不过是那未经世事的晨光一下子经历了整个白昼的烘烤,在染上了尘土和烟火气息之后,变作了惨淡的黄昏。没有火烧云,没有晚霞,连一点太阳的红热都没有。苍白的就像是以莉莎玛擦去口红之后的嘴唇。
她拿腔拿调又独来独往,初来华沙的时候,她没有一个认识的人,她只觉得这街道上的人看上去都和铜像一样,冷冰冰的。诚然她明白这座城市需要她做些什么,才能为她展现金红又热烈的一面,只是她已经没有力气再做一遍了。现在的她,只不过是在每个礼拜天的下午都去古城,带着小靠垫坐在路旁边,身放着她为那把小提琴配的琴盒。
别人不知道她坐在那儿是为了什么,其实以莉莎玛自己也未必就那么清楚。在过路人中,她看见许多双眼睛,浅浅的亮绿是那样的熟悉。可那中间不再有火焰燃烧了。
即便有,也不是为她而燃的了。
2016.3.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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